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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房管局:发展房地产市场营造和谐人居环境 |
| 2008-9-6 9:58:30 |
房地产是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基本物质资料,是一宗巨大的社会财富。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自1993年市房管局恢复以来,市房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顺应国家对房地产业的政策调整和房管局职能职责的转变,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房地产业法律法规,大胆改革,锐意创新,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获得了“全国房地产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房改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住房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全省档案工作优秀集体”、“山东省文明行业示范点”、“山东省建设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住房制度改革圆满完成
我市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从1993年开始,1993年7月1日《潍坊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实施,标志着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开始起步,全市住宅与房地产市场也同时开始复苏。住房制度改革大致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1993年的提租补贴、售房试点阶段;第二阶段是1994-1997年的实行提租、公积金、售房“三轮”齐转,由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化分配打基础的阶段;第三阶段是从1998-2000年的实行住房补偿、住房补贴新政策,停止福利性住房分配,进入全面实施住房货币化分配新阶段。在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坚持把中央和省确定的房改政策同潍坊实际相结合,经过不断探索和创新,形成的“‘提租、售房、建立公积金制度’‘三个轮子’一起转、综合配套、整体推进”的房改做法得到了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推动了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到目前,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50.23亿元,余额为27.48亿元,为职工办理提取总额22.75亿元,为1.74万名职工发放贷款13.3亿元;累计出售公有住房1987.5万平方米,占公有住房总量的98%。
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壮大
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行,提高了房屋自有率,完全改变了过去的住房分配模式,建立起了住房货币化分配新机制,房产市场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期。为促进市场活跃,我们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搞活房产市场。一是理顺了市区房产管理体制。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市区房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市区范围内各类房屋的权属登记、产籍管理和房产交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在各区设立了房产交易分市场,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和交易手续,发放产权证书,实现了市区房产管理的一体化。二是完善了房产市场管理政策。先后制定出台了《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房产管理的通知》及城市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商品房预销售、物业管理、中介服务以及住房置业贷款担保、村镇房屋权属登记、进一步放开搞活住房二级市场、住房保障等10多个政策性文件,有效解决了房产政策滞后于形势发展、束缚和阻碍房产市场发展的状况,初步构建起了含盖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体系,对于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三是全面推行“一门式”服务机制。针对房产管理工作环节过多、手续繁杂的问题,我们从改革办证程序、简化办证手续入手,打破传统的产权管理与交易管理相分离的局限,实行了产权登记与房地产交易的统一管理,实行了“一门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2003年,按市政府要求,将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纳入市公共行政审批中心,并设立办事窗口,提高了审批效率。四是举办房产交易活动,打造供需平台。自2001年的房产大集开始每年一届,到目前连续举办了七届房产展示交易会和房产交易大集,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商业运作的模式,现场办理房产政策咨询和交易业务,累计完成房地产交易面积21.5万平方米,成交额达5亿余元,有力地促进了房产交易。五是加大宣传力度。从2001年开始,与当地主流新闻媒体联合,先后开办了“楼市家园”、“房产之声”、“家居ABC”、“房产报道”等专题房产栏目,并在互联网上开通了“潍坊房产”网,加强了宣传,促进了住房消费。六是开展住房贷款担保业务,为居民买房提供支撑。2001年,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潍坊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为居民购房提供贷款担保,增强了普通居民购房能力。七是发展规范中介服务市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特别是2000年以后,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迅速发展壮大。我们坚持边发展、边整治的原则,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实行市场准入,开展系列整顿规范活动,打造起了诚信中介环境,有力地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自1994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各类房产转让面积5384万平方米,转让金额652亿元。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发育,住房二级市场的放开搞活,居民住房消费观念的转变,大大增强了居民的购房能力,以小换大、以旧换新、以远换近的梯次消费模式越来越为广大居民群众所接受,居民的居住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9平方米,比房改前的人均18平方米提高了11平方米。
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建立
在城市经济稳步发展的同时,为了能使全市人民共享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成果,解决城市中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积极开展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制度建设,加快了构建住房保障体系的步伐,逐步建立起了“以面向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为主,以面向困难企业职工家庭的集资建房为辅,以面向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为补充的三条住房保障线”的住房保障机制。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方面,将企业集资建房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范集资建设行为,加强建房的资格审查和监督检查。2002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72万平方米,竣工6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7.1亿元,解决了7500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在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方面,2005年底市政府出台了《潍坊市城镇廉租住房和救济住房管理办法》,提出了发放廉租住房补贴的保障措施。2006年完善了配套《实施细则》,制定了市区《实施计划》,测算出市区的廉租住房租金和补贴标准,2006年下半年,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在市区率先起步实施,到2007年6月这一制度在全市全面建立,2007年底实现了对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全覆盖。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主要实行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保障方式。保障范围是城镇无私有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城镇低保家庭。保障标准为单身家庭30平方米,两人家庭45平方米,三人以上家庭60平方米,租赁住房面积超出保障标准的按标准发放补贴,低于保障标准的按实际租赁面积发放。具体工作中,一是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确认程序,实行居委会、街办、房管部门三级审查和公示制度,严把准入关;二是对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房管、民政部门每季度对保障家庭进行一次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严把复核关;三是部门间加强协调配合,提前做出资金需求预算,政府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发放;四是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实行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建立了廉租住房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一户一档,规范管理。截止到目前,全市共受理1319户家庭保障申请,对符合条件的904户家庭全部保障到位,发放租赁住房补贴849户、补贴金额150万元,实物配租55户。其中,市区发放租赁补贴 563 户、120万元。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实施后,市区保障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保障前的 12平方米提高到了20平方米,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物业管理日益规范
我市的物业管理从1994年开始起步。1994年建设部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1995年潍坊市第一家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公司-潍坊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现名为潍坊春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向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迈出了坚实的一步。1996年以后,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住宅商品化和产权多元化格局的逐渐形成,促使物业管理快速进入社会经济生活,并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成为社区建设、城市管理和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到1999年,全市物业管理的专业化队伍初步建立起来。2000年开始,随着潍坊市的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一些外地房地产开发商在来潍坊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同时,也带来了先进的物业管理经验和模式,促进了潍坊市物业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同时,潍坊市通过加强岗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提高了物业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涌现出了一批国家、省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自2001年始,潍坊市物业管理开始步入规范、快速发展的轨道。这期间,潍坊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政策,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范。2005年,专门成立了物业管理办公室,加强了对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同年,物业管理协会成立,进一步加强了行业自律,促进了行业的快速发展。物业管理行业逐步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不断拓展,物业管理日益规范,逐步建立起了以国家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为基础,以本市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多层次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及行政制度框架。到目前,全市具备资质的物业企业已有268家、管理面积3800多万平方米;有14个物业项目获得全国优秀称号,37个获全省优秀称号;累计归集物业维修基金5亿余元,为物业管理的长效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谭树田) |
| (来自:潍坊房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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