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至29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节能减排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了工作评议。这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强化工作监督的创新举措。
当前,能源紧张、环境污染日益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依据今年4月制定的《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强化监督职能推进重点工作的意见》,研究决定开展节能减排专项工作评议,监督支持市政府全力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评议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4个调查组,吸收部分人大代表参与,由常委会领导同志分别带队,历时10余天,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期间,深入全市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和峡山区,听取情况汇报,察看了50多家企业;共召开27次座谈会,广泛征求了人大代表、专家、企业负责人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发放评议票300余张,了解人大代表和群众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满意度,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
会上,市长助理、市经贸委主任李瑞阳受市政府委托作了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进行了分组评议和联组评议发言。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打分的方式,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打分测评。测评项目细化为“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情况”、“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情况”、“强化执法监管情况”等12个,基本涵盖了节能减排工作各个方面。从当场公布的测评结果看,常委会对市政府节能减排专项工作是满意的,总计满意度测评分数为80.5分。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向市委报告,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
评议结束后,李瑞阳介绍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这次专项工作评议,帮助政府查找了薄弱环节,提出了许多富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我们一定认真落实评议意见,强化各项工作措施,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再上新台阶。”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市人大代表秦学昌认为,组织开展工作评议,不但对政府加强工作是个促进,还能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关心,共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据了解,市政府将在两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和落实评议意见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还将采取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措施,继续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直到督促完成目标任务为止。(记者 李红军 李洪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