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首页   行业资讯   居家生活   家居装饰   装修方案   选购指南   家装经验   装饰公司   设计师
当前位置:首页 >> 家居 >> 行业资讯 >> 文章正文
入境旅客携带和邮递家纺用品征收20%的进口税
2008-6-25 9:25:35 (来自:ctei)
  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根据国务院2006年批准的《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75号),海关总署重新修订了《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其中纺织原材料及其制成品都要征收20%的税。具体包括以下物品:
  纺织原材料:包括棉、麻、毛、真丝、人造丝及其他材料制线、丝、纱、绳,棉、麻、毛、真丝、人造纤维、合成纤维纺织品和针织品等;
  布:包括棉、麻、毛、真丝、人造丝及其他材料制的布;
  衣着:包括外衣裤、内衣裤、衬衫、T恤衫等;
  床上用品:包括毛毯、被子、床罩等;
  其他:包括棉、麻、毛、真丝制品,头巾、围巾、领带、帽子、手套、袜子、手帕、毛巾、浴巾、桌布、窗帘布等。
 
·中小型家纺企业的品牌发展路在何方?
·家居保险地位遭遇尴尬境地 消费者已无险可上
·建筑板材酝酿新标 新规将提高板材抗破坏要求
·家居饰品业呈金蝉脱壳之势 潜力强劲蓄势待发
·美国挥动反倾销大棒 中国卧室家具商很“受伤”
·家居“市场蛋糕”缩小 企业战略待转型
上一篇:中小型家纺企业的品牌发展路在何方?
下一篇:家居保险地位遭遇尴尬境地 消费者已无险可上
文章评论
暂时没有网友评论